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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工厂的一名管家,18日那天我从宿舍到工作的台干楼的途中,被工厂上班

    我是工厂的一名管家,18日那天我从宿舍到工作的台干楼的途中,被工厂上班的叉车从后面撞倒,一只脚后跟缝了七针,一只脚后跟有一大块瘀肿,右手臂也有个大瘀块,现在还在工伤治疗,老板要求经理给我记大过处分,理由是我走路不注意,我很气愤,在我养伤期间的工资还不知道他会怎样发放,我本是拿月薪的,可合同又还写有底薪,请帮帮我,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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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ffff5206

    发布于2016-08-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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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safagaga 丨Lv 4
    你好,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金额。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1 2016-08-01 举报
  • oierh 丨Lv 0
    先申请工伤认定,确认后,再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1 2016-08-01 举报
  • fan6151 丨Lv 0
    建议先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工伤待遇。工伤期间工资照发,住院按35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1 2016-08-01 举报
  • Faking穷光蛋 丨Lv 3
    你好,先去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下来就好办了,休养期间是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1 2016-08-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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