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朋友在
你好律师:我朋友在一家理财公司上班,上班期间担任分公司的负责人,老板关还不上客户的钱,老板自首了,公安局定的是集资诈骗,公安局给我朋友打电话说是核实情况,去了就被刑事拘留了,现在检察院已经批捕了,定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是,他在那上班期间,根本不知道这是违法的,而且公司有正规的手续,在和客户签订合同的时候,也有第三方银联和担保公司,还有银监会监管,我朋友只是负责管理,没有任何决策权,不接触客户,都是业务员和理财经理接触的,和客户签订合同也是业务员签的,请问我朋友要付多大的刑事责任?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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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绿茶加青梅
发布于2016-07-30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