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的起诉问题!(来自绵阳保险公司小区)
2016年7月8 日,我弟弟下夜班后从工作地往父母居住地走时,乘坐出租车,因为天气下雨,道路湿滑,半路上与侧滑的一辆重型半挂车相撞,造成我弟弟与出租车上两外一名乘员共两人死亡,出租车司机骨折,另外两名乘客受轻伤,后经当地交警部门认定大货车付事故全部责任,出租车司机与乘客无责任,由于大货车是黑龙江牌照,事故地点位于陕西,大货车第三者商业险共为55万元,出租车每位乘客险为60万元,事故发生已经20多天,大货车车主与货车挂靠公司至今未能到陕西处理相关事宜,这类情况,我们与另外一家死亡受害者是以交通肇事起诉大货车与出租车适当,还是以交通运输合同起诉出租车车主、出租车公司以及出租车相应的保险公司适当呢?以交通运输合同起诉的胜诉把握又多大?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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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饭团翻土
发布于2016-07-30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