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律师您好;我是按94方案买下的公转私房。当时户口内有父母、妻子和女儿$https://m.fang.com/ask/ask_16837481.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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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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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li897
丨Lv 1
你好,如果你母亲是产权人之一,你兄弟姐妹可以主张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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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眼睛女人
丨Lv 3
您好,按上海高院94方案相关解释,具备可以主张产权共有条件的人,要求确认售后公房产权共有,应以提出主张并经确认为认定依据,生前未主张的,应推定其对房屋产权归属在登记人名下并无异议,因此继承人不能再主张权利。您母亲生前未主张权利,在过世后继承人就不能在主张了,更何况94方案距今已过二十年最长诉讼时效。以上意见供参考,如需本律师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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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流泪的豆浆
丨Lv 2
他们没有权利要了,协商不了,让对方诉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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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达人
丨Lv 0
初步判断,您系房屋产权人,可以拒绝兄弟姐妹的分割要求,具体需要进一步了解公房买断产权的过程等细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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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carlino
丨Lv 4
早已经过了时效,94方案属于历史产物。目前对方已经无法主张产权。但是如果用父母工龄抵扣了部分房款,对方可以主张部分。从人情角度可以给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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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洁在线
丨Lv 0
您好,产权由您出资已经购买,兄弟姐妹无权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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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坤爱的小屋
丨Lv 4
无权主张,可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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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鸟的天堂
丨Lv 3
他们没有权利主张,你不用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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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dlist
丨Lv 4
产权已被你买下,属于你的房产,其他兄弟姐妹无权主张份额。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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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师傅在线
丨Lv 0
94方案是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与95方案不同的是,94方案中没有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同住人可以追加作为产权人,但是也有例外情况。对于同住人的认定有三个条件:1、有本市常住户口,2、确实居住在系争房屋内,3、未享受过其他福利分房或者享受过其他福利分房但是面积低于最低标准。前几年因为94方案而引起的纠纷较多,但是近几年已经有所缓解。具体到本案,因母亲已去世,已经无法追加,系争房产不能作为遗产处置,其他兄弟姐妹无权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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