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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5月17号晚上撞的人,住院20天,我是主责,今年6月21号对方写的民事诉状,要做伤残鉴定赔偿,我可不可以以超过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为1年答辩,对方律师在今年5月16号的去公安机关查询我户口登记的查询单(律师查询专用),可以算是时效的中断或中止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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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fpjp

    发布于2016-07-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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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zhuangxiu40 丨Lv 4
    律师查询不属时效中断,对方可以起诉你也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答辩,如何认定是法庭的事,供参考
    +1 2016-07-30 举报
  • tommypeng 丨Lv 3
    请专业律师介入。
    +1 2016-07-30 举报
  • D调de金滨 丨Lv 2
    委托律师代理应诉
    +1 2016-07-30 举报
  • 恒大前锋 丨Lv 4
    医疗期结束后做鉴定。
    +1 2016-07-30 举报
  • 斯普林斯特 丨Lv 0
    法律规定是医疗期结束后一年以内
    +1 2016-07-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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