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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我是一名男装导购 2016年5月1日进的公司上班 公司说

    您好 我是一名男装导购 2016年5月1日进的公司上班 公司说试用期3个月 但是没有跟我签合同 现在3个月满了 公司辞退我了 口头跟我说的 不过现在还在上班 说让上到月底 说我不适合录用标准 也没有提前一个月跟我说明情况 我想问的是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需要怎么做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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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木易yt

    发布于2016-07-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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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别勾引我 丨Lv 4
    您好,收集证据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另一倍工资差,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1 2016-07-29 举报
  • shenhongyan_123 丨Lv 3
    您好,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 2016-07-29 举报
  • 帅得惊动了天 丨Lv 4
    你好,【违法 解除 终止 双倍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 2016-07-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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