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0年1月首次参加工作,至今工作年限已有16年。于2013年
本人于2000年1月首次参加工作,至今工作年限已有16年。于2013年12月24日开始,就职于目前的公司,担任人事工作(劳动合同上也是人事),也是公司开办的第一个员工。入职后2014年2月签订劳动合同,在此前从末做过人事工作,不懂相关法律。后经协商我又兼做了购买办公劳保用品,电脑,报关的工作。去年起,老板硬是让我再做环保,消防工作,我说专业性太强,我不会,他说做了有问题不找你,还保证只是暂时的,马上招聘专人做。后来就没招人做,一直压迫我做。为了保住工作,我就忍了,也做了。今年,又要做环保申报工作,我说做不下来,你招人做。他不同意,口头回复我,你不做环保工作,就请你离开公司。我回复按《劳动法》赔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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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SSL财富在线
发布于2016-07-2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