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拖欠工资(来自惠州派小区)
本人于1988年至今一直在某工商银行从事司机工作,但未签订劳动合同,2007年某工商银行为了回避《劳动合同法》)的实行,在我实际工作单位及工作场所、工作岗位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用工单位由某工商银行变为某劳务派遣公司,该种情况一直持续至2013年底,在这期间也没实行同工同酬,所有奖金福利都没发,从2014年至今,本人继续在某工商银行工作,但用工单位为回避《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与我拒不签订劳动合同,并从2015年8月份拖欠工资至今,给我的日常生活造成很大困难。近日,某工商银行新任行长到任后,以费用紧张为由向我提出解除合同关系,请问这种情况可进行劳动仲裁吗?可以申请用人单位赔偿多少费用?还有我已于2010年退休,之前养老保险全部由自己缴纳。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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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摇把2010
发布于2016-07-2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