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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rewvan 丨Lv 0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如果我的解答帮助到你 请点击“采纳”或者给予“好评”
    +1 2016-07-29 举报
  • gao2576086 丨Lv 4
    可以要求开发商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 2016-07-29 举报
  • swj19821119 丨Lv 0
    这是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赔偿的
    +1 2016-07-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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