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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房址开发楼盘,开发商过期7个月示付余款和住房,怎么办?

    2008年10月份原平房动迁,与开发商协商将平房置换一套75平米三楼和人民币16万元,合同签订之日付6万元,余款在楼盘完工之时一并之付(楼盘定于2009年10月1日交房)逾期不付,每延期一天开发商赔偿500元,并将用原址中间单元三楼(85平米)和一楼车库做抵押。合同上有开发商负责人签名和单位公章。但到目前开发商早以完工,楼盘也基本清盘,用户也都入住,开发商却一直未付余款与楼房,我是否开以起诉?合同有原件有签名和公章但未鉴定。胜算几率大吗?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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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7zoosun

    发布于201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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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LIUZM 丨Lv 4
    建议带齐你所有的材料当面咨询你附近的律师。
    +1 2011-01-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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