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赔偿责任(来自惠州派小区)
您好,我想向您请教一下关于损坏赔偿责任的问题。事件经过: 我今年在上海某地租住了某房东的一套房。 大约在1个月前,我委托合租的室友联系了房东,要求房东来维修一下空调。 在此期间,我又发现了房屋阳台有漏水的现象(楼上的排水管,在我所住的房屋顶部连接处有破裂)。过了几天,房东委托她的母亲前来解决空调的问题。 在空调问题处理完成后,我又告知了房东的母亲阳台漏水的事情,房东的母亲答应了回去告诉其女儿。 然后,在大约一个星期前(此时漏水问题还没有人来处理),楼下的住户发现房顶有渗水,告知了我们,我们让他回去联系他自己的房东,我们也联系我们的房东。 又过了几天,楼下房顶塌了。这时双方房东都来了,请人来商讨了赔偿价格。问题: 1.在此次事件中,我和房东分别需要承担多少责任。房东认为我应该赔偿楼下的损失,楼上的房屋夹层中,被水泡坏的由她自己修。而我认为,我发现了漏水问题,并报告向房东派出的委托人报告,已经做到了租客所应该做的。 2.如果需要调解,该找什么组织或者机构。 3.我和房东母亲只有口头说明,并没有明确的证据。合格该如何处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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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帅得惊动了天
发布于2016-07-27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