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法律纠纷
  • 你好,请问仲裁时效是怎么算的?工作超过1年,申请的未签合同的11个月的

    你好,请问仲裁时效是怎么算的?工作超过1年,申请的未签合同的11个月的赔偿,是根据哪条劳动法的来的? 北京市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陈星似

    发布于2016-07-27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5个回答
  • yudnso 丨Lv 4
    可以去起诉的。
    +1 2016-07-27 举报
  • 员相向元 丨Lv 4
    这个是一年的,
    +1 2016-07-27 举报
  • lwjun555 丨Lv 0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1 2016-07-27 举报
  • 想去香港玩 丨Lv 0
    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为一年,如果对方提出时效抗辩超过部分是无法得到支持的。
    +1 2016-07-27 举报
  • bonerges 丨Lv 3
    这个时效是没有过的,这个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1 2016-07-27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