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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您好!我是大一学生,今年暑假跟同学出来打暑假工,通过劳务把我们送进

    律师您好!我是大一学生,今年暑假跟同学出来打暑假工,通过劳务把我们送进了厂子里,当时签订了一份合同,是以 学校分配出来实习一年 的名义进去的,按了手印,其中合同有一条:乙方必须干到规定的日期8.28号,如果在之前辞职将扣除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违约赔偿,但其实我们只是打两个月的工,开学就回去了,不是真的实习,是劳务交代我们这样要统一这样进厂的,现在半个月里,因为活少就干了八天,不想干了,想走,请问可以吗?我想预支了干的这八天工资就走,行吗?很急,求回复!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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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天涯歌女∮

    发布于2016-07-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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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jojo88729 丨Lv 1
    可以,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如果不给,可以考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协调解决。
    +1 2016-07-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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