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法律纠纷
  • 顾客到店 有警示牌 有口头提示 地面有水 顾客摔倒 轻微摔伤 医生表示(来自成都左右小区)

    顾客到店 有警示牌 有口头提示 地面有水 顾客摔倒 轻微摔伤 医生表示只需少活动 休息今天就和 已垫付检查费用 顾客为全职妈妈 孩子在5岁左右 暗示要赔偿 我该怎么处理 北京市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yxr6988

    发布于2016-07-26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5个回答
  • lasetubin 丨Lv 0
    尽到安全提示的义务可以不赔偿的,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来电咨询顾怀智律师或者来顾怀智律师办公室当面咨询。
    +1 2016-07-26 举报
  • SM男孩天空 丨Lv 4
    同意李律师的说法。
    +1 2016-07-26 举报
  • shenhongyan_123 丨Lv 3
    如果你们没有对有水的地方进行安全处理或有效的防范措施你们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具体赔偿需根据伤者的过错程度、伤情等实际情况确定。
    +1 2016-07-26 举报
  • 他的青春我做主 丨Lv 3
    这个协商不好就由对方起诉进行解决。你们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就不需要承担赔偿的。
    +1 2016-07-26 举报
  • zhangshu818 丨Lv 4
    直接不理,既然是轻微伤,对方要起诉再说,你也没必要过于担心的
    +1 2016-07-26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