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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本人于今年3月14号入职,当时签订了两个月的试用合同,然后于两个

    您好!本人于今年3月14号入职,当时签订了两个月的试用合同,然后于两个月后即5月30号重新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但上面仍有两个月的实习期,现在两个月到了,老板以我的工作表现还未达到他的要求为由,暂时不加薪也不缴社保,再试一个月看看。之前四个月一直未缴纳社保。请问我现在想离职,又能确保我能得到应有的补偿,我该如何做?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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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有得赚

    发布于2016-07-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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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艾斯比保龄 丨Lv 4
    劳动者至到用人单位上班满1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必须应当支付双倍工资。试用合同不是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当交社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补交社保。
    +1 2016-07-25 举报
  • gssbb 丨Lv 4
    工资按约定处理,社保可以向社保局投诉。
    +1 2016-07-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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