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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拆迁案起诉住建局,我与2002年1月12日收到拆迁办公室裁决书,

    您好:拆迁案起诉住建局,我与2002年1月12日收到拆迁办公室裁决书,2016年6月2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庭当场登记立案并交纳诉讼费和发送住建局的快递费。应电话通知于2016年7月18日到法院取回驳回起诉行政裁定书,理由是依据行诉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超过诉讼期限适用正确吗?法院解释该款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是指房地产登记之类的案件。该条规定应当怎样理解,请指教,感谢 北京市

    地产 拆迁办 房地产登记 房地产 举报

    提问者:晨曦中的百合88

    发布于2016-07-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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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马小象 丨Lv 2
    超过最长时效。
    +1 2016-07-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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