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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价短时间暴涨属于商业风险,还是情势变更。可否适用情势变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房价短时间暴涨属于商业风险,还是情势变更。可否适用情势变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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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晴韵晨曦

    发布于2016-07-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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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0个回答
  • zhdizzy 丨Lv 3
    依据《合同法》规定,普遍性的、全局性的、全行业性的的暴涨才是商业风险,
    +1 2016-07-25 举报
  • 刘子明 丨Lv 4
    不可以。资深房产纠纷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如需帮助欢迎来电联系。
    +1 2016-07-25 举报
  • 红楼叹 丨Lv 3
    这是不可以的 这是属于违约责任的
    +1 2016-07-25 举报
  • 恒好进出口 丨Lv 0
    看具体购房合同
    +1 2016-07-25 举报
  • 小乔一 丨Lv 0
    房价上涨不属于情势变更,不可以解除合同的
    +1 2016-07-25 举报
  • 妈妈的小小棉袄 丨Lv 0
    房价短时间暴涨属于市场行情,不可适用情势变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0 2016-07-25 举报
  • 不爱榴莲 丨Lv 0
    不属于情势变更
    +1 2016-07-25 举报
  • CHENANA 丨Lv 2
    这不属于解除合同的理由,属市场风险
    +1 2016-07-25 举报
  • 风哥存档 丨Lv 0
    您好!不可以依据此条款解除合同。
    +1 2016-07-25 举报
  • 朵儿0805 丨Lv 0
    房价暴涨不是合同必然解除的法定事由。如果解除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1 2016-07-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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