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如何继承房产?$https://m.fang.com/ask/ask_1676039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16760396
共8个回答
-
-
-
杨妙
经纪人
继承人到 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所有继承人的 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父亲的死亡证明等。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
-
盛加奇
经纪人
人死了之前,法院鉴定
-
-
-
孙常亮
置业顾问
家人去世 去开死亡证明 户口 等等 所以有继承权的人都要手签字
-
-
-
杜慧
经纪人
去有关部门咨询后在办手续
-
-
-
彭霞
经纪人
继承的话,您可直接带上遗嘱公证,直接去补登房产证,满五唯一过户免税,祝您生活愉快。
-
-
-
于海宝
经纪人
原房主死亡证明到公证处公正
-
-
-
王金强一
丨Lv 4
根据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
-
-
连云港远山的雪
丨Lv 8
根据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备注:将公证材料作为申请人可选择提供的内容,而不再是“强制性”提交的必备材料。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