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法律纠纷
  • 您好!我是一家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东,占42%,另有两个股东,分别占15%

    您好!我是一家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东,占42%,另有两个股东,分别占15%和43%,占43%股份股东是法人代表,也是董事长,其丈夫是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我是副董事长,经营主要是我做市场,总经理管理公司,最近发生纠纷,然后法人在没有召开股东会的前提下,把我和另一个股东的董事席位及职位在工商局变更为他亲人名字,请问这是否侵犯我和另一股东的权益?我该如何处理?非常感谢 北京市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张张5

    发布于2016-07-2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lly0107 丨Lv 1
    您好,这个很明显侵害您作为股东的权益,可以提起诉讼。
    +11 2016-07-24 举报
  • amituof 丨Lv 0
    必须由股东大会任命董事 ,否则构成程序违法。
    +1 2016-07-24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