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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我家是拆迁的,但是拆迁房屋是我婆婆的名字,可是拆迁我们一家三口户

    你好,我家是拆迁的,但是拆迁房屋是我婆婆的名字,可是拆迁我们一家三口户口也在,也有面积,现在和婆婆关系不好,她说不给我们房,请问一下有没有我们的房啊。 北京市

    户口 安置房 拆迁 举报

    提问者:曾经沧海不是云

    发布于2016-07-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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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tsdcsxcl 丨Lv 0
    你好,要看当地拆迁赔偿政策而定。
    +1 2016-07-23 举报
  • 假想的舞台剧 丨Lv 0
    不可一概而论,需要结合您当地的拆迁政策而定。谢谢。
    +1 2016-07-23 举报
  • 蝈蝈728 丨Lv 4
    您好,需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
    +1 2016-07-23 举报
  • 阿龙小屋 丨Lv 0
    您好,建议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1 2016-07-23 举报
  • 麦田UU 丨Lv 0
    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1 2016-07-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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