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北城镇夏井村委会前卫营2组 14幢10号 户主胡正科$https://m.fang.com/ask/ask_16745227.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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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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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果
丨Lv 4
我认为胡建斌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现在民村有这样的现象,村集体规划后村民要建盖新房的到规划的地点建盖,将原有的宅基地交个村集体。房屋视情况,一般是拆除以后才可以新建。就咨询的问题,虽然宅基地是村集体的了,但是房屋的所有权还是原房主的。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是通过买卖、继承、赠予等方式取得,而胡建斌居住使用时临时使用,如没有相关协议村集体处理房屋是错误的,房屋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原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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