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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zwwjaps 丨Lv 3
    您好,以合同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如果合同规定的是含税金额就是以含税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合同规定以不含税金额交易,就以不含税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印花税计税依据(一)购销合同:购销金额。不得作任何扣除,特别是调剂合同和易货合同。采用以货换货贸易方式进行商品贸易签订合同,即反映购又反映销,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1、国税发[1991]155号:以货换货签订的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2、(89)鲁税三字40号:单位出售商品房与个人购房者签订的售房合同,暂不贴花。3、(89)国税地字第142号:各类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以及音像制品的征订凭证(包括订购单、订数单等),应由持证双方按规定纳税。各类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免贴印花税。
    +12 2011-01-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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