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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 年01月01号我妹和她对象从青岛去日照市莒县去参加她对象的同

    2015 年01月01号我妹和她对象从青岛去日照市莒县去参加她对象的同学婚礼,在下午返回途中发生单方事故,我妹当场死亡,她们乘坐的是结婚家借来的车,他对象的同学开车,酒驾,超速,车是临时牌照,当时说车没保险,但今天通过保险公司查询到车已经报了保险二十多万,请问这钱是不是应该先赔给我妹的死亡赔偿金?法院判车主没责任,司机刑事责任,结婚家民事责任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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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xueyuanchubanshe

    发布于2016-07-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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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凌凯电子 丨Lv 3
    实际应该是司机和车主赔偿,你们当时起诉车主的时候工作肯定没有做到位。从民事上来说结婚家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1 2016-07-23 举报
  • 乐乐卷儿 丨Lv 0
    判决如果生效了,就按判处执行。
    +1 2016-07-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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