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潼南区寿桥镇人,1998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农村户口被调往
我是潼南区寿桥镇人,1998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农村户口被调往服刑地,先在广东服刑,后在青海省服刑,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获得政府多次减刑,于2013年7月刑满释放,因服刑期间户口不在原籍,在第二次田地承包时没分到土地,刑释后多次向队,村,镇相关领导反应,请求落实土地问题,他们都以土地未到承包期,无法解决,身为农村人,没有土地,生活困难,我该如何处理这件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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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文昌娱乐城
发布于2016-07-2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