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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29日晚上七点多我和我老公骑电动车直行时与对向在双实线挑头的电动车

    6月29日晚上七点多我和我老公骑电动车直行时与对向在双实线挑头的电动车相撞,我和我老公受了不同程度的伤,现在痕迹检测报告和酒精检测报告都回来了,交警现在还不给划分责任,还一再恐吓我和我老公。就是不给处理。我想请个律师打官司。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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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doquan78

    发布于2016-07-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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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dianlv1 丨Lv 3
    您好,可以的,建议电话联系
    +1 2016-07-22 举报
  • dafljwofa 丨Lv 0
    您好,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处理。
    +1 2016-07-22 举报
  • shehui5 丨Lv 4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1 2016-07-22 举报
  • 忍者神龟龟2010 丨Lv 2
    你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第四十九条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1 2016-07-22 举报
  • 联众江湖 丨Lv 4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部门划分责任,确定责任人,根据责任认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 2016-07-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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