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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赔偿纠纷咨询(来自成都左右小区)

    88年的时候我爷爷在城中村用3000元买了一块地用于构建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名字为爷爷的),当时让我父亲出钱盖的房子,08年拆迁的时候分得回迁房2套及10万左右的补偿费,在拆迁时爷爷有书面文件同意将土地使用证变更为父亲的名字后办理的拆迁手续(变更协议上没有提出要求补偿),名字变更后回迁房的产权已经变更为父亲的,现在爷爷来索要回迁房一套及一半的补偿金,我们不同意给,因为当时建盖房屋的钱全部是父母自己出的,如果通过法院判决是否会判给爷爷?会判多少?请律师同志给予答复 为谢 联系邮件:ah1985117@

    土地证 房产纠纷 回迁房 自建房 举报

    提问者:wuchqing449

    发布于201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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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风歌梦远 丨Lv 3
    这个很难判断
    +1 2014-08-31 举报
  • xshbxqy 丨Lv 3
    您好,如果你们确有证据证明当初房子是你父亲出钱盖的,并且土地使用证变更为父亲的名字以后才办理的拆迁手续,那么这房子就是属于你父亲的,但鉴于土地费用当年是你爷爷出的,可能法院会适当的考虑分一点给你爷爷,具体多少,这要看法院的考量,如需帮忙可致电。
    +1 2011-01-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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