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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20号在我住的小区倒车对方骑电动车与我发生碰撞,当时腿部有淤青,我就带她去医院检查,拍片,核磁花了1000元,经检查不是很严重,半月板损伤,可住院治疗,也可以回家吃药休息恢复,但对方第二天换了家医院,又诊断是半月板骨裂,直接住院了,我没有垫付费用,现在交警让我咬垫付对方的医疗费用,请问;我必须垫付吗?如果需要,我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现在交警也不给我出具事故认定书,把我车也扣了,也没开扣车单。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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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xwz_cn

    发布于2016-07-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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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wang9653 丨Lv 0
    不是必须垫付,如果垫付的话需要对方出具收条。如果需要做痕迹鉴定的话,扣车时间可能较长,但最长不能超45天。事故认定书出了以后,如果对方未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你就可以提车。<
    +11 2016-07-20 举报
  • 黑眼影沉沉 丨Lv 3
    你好,交通事故纠纷,你如果存在过错,对于对方的损失,你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 2016-07-20 举报
  • 蓝箭维修 丨Lv 4
    你好,你没有义务必须垫付医疗费,建议及时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对方伤愈后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
    +1 2016-07-20 举报
  • WCY 丨Lv 3
    不给钱。。。。。<
    +1 2016-07-20 举报
  • 就zheyangba 丨Lv 3
    你好,不是必须垫付费用,普通程序的事故认定书一般半月之内出具,出具后如果对方不申请保全可提车。<
    +1 2016-07-20 举报
  • CHENANA 丨Lv 2
    你好,不需要垫付,事故认定书出具后5日提车,提前提车需要对方签字。<
    +1 2016-07-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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