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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做企业的,买了套房子总价288万元,付了20万房款后卖主和我将房子

    我是做企业的,买了套房子总价288万元,付了20万房款后卖主和我将房子过户到了我名下,当时口头商量好我的企业从银行贷款后将房款结清,原计划通过担保公司担保能(此房为抵押物之一)续贷500万,但是最后因为银行不认可之前的担保公司,只在银行贷到200万,当时企业正急需流动资金,就用了这笔钱。我和卖方多次协商希望能给我时间周转,现在卖方告我诈骗,请问成立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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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报领爱你

    发布于2016-07-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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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家居达人 丨Lv 0
    诈骗不成立的。但是你违法合同约定,应该赔偿对方违约金的。<
    +1 2016-07-20 举报
  • zoubufeng 丨Lv 1
    需梳理具体的时间节点及签订的协议的情况的。<
    +1 2016-07-20 举报
  • 米站国际 丨Lv 4
    根据您的表述,目前的情况更倾向于是一般的民事违约,而非存在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行为。所以,应该是不构成诈骗罪的,只是一般的民事违约行为,对方可以想法院起诉要求你返还房屋并承担违约责任。<
    +1 2016-07-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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