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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您好!我老婆侄子现为高二(下期进入高三)学生,现年16岁,住校生

    律师:您好!我老婆侄子现为高二(下期进入高三)学生,现年16岁,住校生,7月11日晚下晚自习(10点)后到学校门口买了东西吃,尔后就未归校,直到第二天早上6点多让班主任老师发现他并未在校,才通知我方四处找人。该校不闻不问,迟滞7月11日下午才发动老师和班上同学寻找。等到11日晚上7点左右才发现孩子已在湘江溺水身亡。请教您这事该如何追究校方的责任和赔偿问题。谢谢您好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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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shoesid

    发布于2016-07-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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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kanta00 丨Lv 0
    请与律师联系面谈,确定最佳的解决方案。<
    +1 2016-07-17 举报
  • 伊乡热线 丨Lv 4
    如此重大的校园安全事故,建议与律师面谈,避免耽误不必要的时间。<
    +1 2016-07-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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