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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孩子上初二!在学校和女同学闹,把女同学绊倒了!导致该学生胳膊两处骨

    我的孩子上初二!在学校和女同学闹,把女同学绊倒了!导致该学生胳膊两处骨折,请问除去医药费,大概赔偿多少?学校有责任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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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matthaus27

    发布于2016-07-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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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假想的舞台剧 丨Lv 0
    除了医药费,可能还要承担营养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原则上,在学校已经尽到照管义务的情况下,学校承担责任的可能性非常小。<
    +11 2016-07-17 举报
  • ebahai 丨Lv 0
    有责任<
    +1 2016-07-17 举报
  • 灵剑江湖 丨Lv 4
    协商不成建议走法律程序<
    +1 2016-07-17 举报
  • lmm0978 丨Lv 1
    根据实际损失主张<
    +1 2016-07-17 举报
  • 党宁2010 丨Lv 1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1 2016-07-17 举报
  • shouyu7 丨Lv 0
    需要承担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首先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如果无法赔偿,由学校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1 2016-07-17 举报
  • luckyagan 丨Lv 0
    您好,等等<
    +1 2016-07-17 举报
  • h564335 丨Lv 0
    你好 医疗费 营养费 等等<
    +1 2016-07-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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