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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续签合同附加条件是否可以拒签

    2011年进入公司现已与公司签过2次固定期限合同,15年10月合同到期一直未与我续签,16年7月与我续签2年,但双方约定处附加了条件,其中一条是,员工提出解除合同未经公司同意,每提前一年需赔偿公司一个月工资。我可以拒签吗,如果拒签能得到补偿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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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tj_zhangmin

    发布于2016-07-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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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zhf13897449042 丨Lv 0
    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2016-07-16 举报
  • 热血燃情 丨Lv 0
    这条约定违反法律规定,即使签订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你如果拒签,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15年11月到现在的双倍工资。<
    +1 2016-07-16 举报
  • wo2beijing 丨Lv 0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1 2016-07-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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