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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这么一件事情,我们给我舅舅捶房子。隔壁邻居把车堵在路上了。不让我家走

    有这么一件事情,我们给我舅舅捶房子。隔壁邻居把车堵在路上了。不让我家走。我和我妈经过他家同意近的屋里。问他家为啥不挪车。理由是路坏了怕我们不给他们修。我妈我们都说好听的那坏给你修哪,他们还是不同意。后来我们就从屋里出来了。走到门口的时候。我说无法无天,还没说完,他家女的上来就把我头发拽住了给我拽院里去了。接着他家男的也出来了。就把我打了。然后我们同时进的医院。我诊断书写的是颅脑损伤还有眼睛外伤。复外伤。她的我不知道。在医院呆了三天我就出院了,回家自己养着了。在医院期间。我家找人去他们那说了,不行我俩都出院。他们不干。不出院!现在听说他们想让我报销他们的医药费。原因是我妈我俩进院打她去了。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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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安聊海阔

    发布于2016-07-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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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细带系鞋带 丨Lv 0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1 2016-07-16 举报
  • jojo88729 丨Lv 1
    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法院起诉解决<
    +1 2016-07-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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