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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部分无效,违建部分的房屋使用费是否可以不计算在本房屋租赁合同内

    出租人出租给承租方的房屋(商业用途,美食广场)在合同中保证确实拥有该租赁房产的合法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保证为商业用途,如因产权不清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出租方承担。但经承租人查明有1/3是违建,并且违建方是第三方(酒店);承租方经过计算,得知已付房租扣除违建部分还可在延续6个月,于是暂停了租金的支付合计4个月,出租方却说承租方违约。请问承租方是否可以要求:A、因这是部分无效合同,违建部分的房屋使用费不计算在本房屋租赁合同内,另行计算。B、因这是部分无效合同,所以违约方是出租方,承租方没有违约;C、因出租方在合同中保证确实拥有该租赁房产的合法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保证为商业用途,如因产权不清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方可否要求出租人的违约金赔偿。 北京市

    违约金 房产纠纷 租房 房屋 举报

    提问者:norma2002

    发布于2016-07-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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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goilly 丨Lv 4
    租赁场地或房屋系违建,合同无效,但已使用的限期内要支付使用费。<
    +1 2016-07-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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