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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现在有兄弟两个,大哥是开公司的,小弟是工人,分家的时候小弟分到3

    您好,现在有兄弟两个,大哥是开公司的,小弟是工人,分家的时候小弟分到3间门面房,然后是100万,100万是从2014年支付每年10万,但是小弟一家现在不肯赡养父母亲,由大哥赡养,大哥也是愿意的。都签了字。现在父亲做生意亏了,要小弟拿10万出来给他父亲还债,现在小弟一家不肯,请问分到的100万可以不给吗?分家时候签的协议有法律效果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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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shinong11

    发布于2016-07-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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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redearth1 丨Lv 3
    可以不给<
    +1 2016-07-12 举报
  • Accettind 丨Lv 0
    该协议法律上属于赠与合同,按合同法相关规定,该协议存在可撤销情形,且存在可不再履行的法定情由,但考虑到你们之间的关系,建议还是尽量友好协商解决<
    +1 2016-07-12 举报
  • 普宁视窗 丨Lv 2
    您好,需要给的<
    +1 2016-07-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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