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你好,我和我老婆在一起四年多了,有个闺女三岁半,但是没有办结婚证,现在

    你好,我和我老婆在一起四年多了,有个闺女三岁半,但是没有办结婚证,现在我老婆要分手,小孩她不要,请问我应该给小孩抚养费吗? 北京市

    结婚证 举报

    提问者:鸭梨很大2010

    发布于2016-07-1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0个回答
  • 豹子头林冲2010 丨Lv 0
    女方应当支付孩子抚养费<
    +1 2016-07-12 举报
  • xingshi_chen 丨Lv 4
    您好,一方抚养,另一方必须要支付抚养费。<
    +1 2016-07-12 举报
  • 精灵弓箭手2012 丨Lv 4
    分手后,孩子归你抚养的话,对方出抚养费!<
    +1 2016-07-12 举报
  • 58LULU 丨Lv 3
    如果没有登记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如果对方取得抚养权,你需要承担抚养费<
    +1 2016-07-12 举报
  • TonyMilt 丨Lv 0
    如你抚养小孩的,由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1 2016-07-12 举报
  • lazychen 丨Lv 1
    你好!婚生子与非婚生子一样,应付抚养费。可来电<
    +1 2016-07-12 举报
  • 汪汪汪汪2010 丨Lv 4
    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1 2016-07-12 举报
  • 大湖如梦 丨Lv 3
    小孩女方不要,男方可以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1 2016-07-12 举报
  • 天眼老虎 丨Lv 4
    您好,要的。<
    +1 2016-07-12 举报
  • 模拟市民 丨Lv 1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1 2016-07-1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