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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丈夫是货车司机于2014年我丈夫是货车司机与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二号在天津大港和前方车追尾,我丈夫于当天医治无效死亡。当时我公婆已七十岁,女儿七岁儿孑四岁。前方车已赔偿。可我丈夫的雇佣车主至今赔偿。法院判车主赔我们四十四万多。15年10月份我乙执行案,年前执行回十万司乘人员险。我想同车辆挂靠单位应不应该对我丈夫向死和车主乘担连带赔偿?我能不能要求法院以拘在执行罪起诉车主,(他有事故车辆和车辆损失险却不赔我们)我怎么崔执行人员?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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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lnwxj88888

    发布于2016-07-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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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常在我心7 丨Lv 0
    挂靠单位也要赔偿<
    +1 2016-07-11 举报
  • kdenduoi 丨Lv 1
    你好,可以申请,建议委托律师<
    +1 2016-07-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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