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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务员六级工伤,可否获得伤残补偿金和津贴?

    我有一位朋友,系镇政府员工,今年52岁,在去年一次架设乡村广播线路时,从七米高的水泥杆上因保险带断裂跌落在石子路面上,右腿被跌断牙齿配跌落两个,身体多处伤后经治疗、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六级伤残。由于该朋友有规定的工资收入,能否获得上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如有,能有多少?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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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可爱小小羊

    发布于2016-07-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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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myy2036888 丨Lv 2
    你好,首先,如果你朋友是公务员,那么应当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赔偿,具体电话咨询。 如果你朋友和镇政府是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可以申请你所说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数额为工伤事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的16倍。 至于伤残津贴并不是当然享受的,只有当镇政府难以安排适合你朋友工作的岗位时,才由镇政府发放伤残津贴,伤残津贴为工伤事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的6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你的朋友还有一项权利:和镇政府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停止发放,已发放的不再退回)。相关的数额计算过于复杂,建议来电咨询。<
    +1 2016-07-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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