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土地
  • 对于户头拆迁评估不满意

    我家事江苏省邳州市去年十二月被划分为经济开发区,我家有两个位宅基地,一个是老宅基地,一个是新的,老的是我爸爸的名字,新的是我的,可是评估单把我爸爸的宅基地房屋划分为我新宅基地的附属屋,这样一来我家就少了一个安置费,而且我们两家宅基地相隔的距离有1500米怎么会这样给我们划分在一起,简直是欺负人,而且我爸爸那个宅基地面积最少有250个平方他们只给我们赔偿啦六万元,他们之所以是要把我们化在一起就是变相的绑架,因为我签字啦就等于我爸爸签字啦!所以我个人签字我不认同等同于我爸爸,请问我还有上诉的理由吗!2016/7/8 9:08补充:问题是我该怎么办呢? 北京市

    房产纠纷 房屋 宅基地 房屋评估 举报

    提问者:koko1168

    发布于2016-07-10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jay61132 丨Lv 2
    有道理的,这是两个事情两个法律关系,除非你父亲授权委托给你,否则你的签字不等于你父亲的签字。
    +1 2016-07-10 举报
  • 2005xuyue 丨Lv 4
    你可以起诉上诉或者申请再审。
    +1 2016-07-10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