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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与2014年8月31日上午9时在浙江省绍兴市化

    本人与2014年8月31日上午9时在浙江省绍兴市化工厂上班工作中,突然发生爆炸事故,导致全身烧伤百分85,右小腿胫腓骨严重骨折,同时右脚腕内部轻微骨折,左小腿肌肉烧死,肌腱挖除,致左脚背不能伸缩,脚趾不能动,左手腕内部小骨头骨折。出事到现在所以医疗费用全部都是单位承担了,包括残疾工具辅助器材,上个月6月23号鉴定了,我们自己预测评伤残等级为5级,请问能索赔多少钱,索赔涉及到哪些东西?还有就是前几天去医院看病检查,医生说弹力衣还要继续穿,我们打电话给单位要钱,单位说我们鉴定了,单位以后就不负责任何费用了,以后看病会从单位赔偿里面的钱去看,单位说这是法律规定的,请问烧伤病人特殊,单位赔钱,能赔多少啊,烧伤病人一辈子都要去检查等。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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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星龙网络

    发布于2016-07-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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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盛雪仁 丨Lv 4
    单位需要承担,需要帮忙可以来电详谈<
    +1 2016-07-09 举报
  • gskxlmjwkwk 丨Lv 2
    您好,认定工伤之后就能享受相应待遇,如果一直需要康复就医都能报销<
    +1 2016-07-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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