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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买卖,我是卖家,1、和中介口头约定75万净得价,其他费用不再承担,在签中介提供的格式合同时没有在意,中介介绍重点内容时也没有提及,有一条维修基金由卖家承担,现在要求我来交维修基金,(中介的口头约定以及中介承认签合同时的失误有录音),可以追究中介的责任吗?2、合同约定签合同后到银行办按揭贷款手续,买家在银行预审通过后三个工作日内付30万首付款。口头约定第二天到银行,但买家没有去银行,追问中介后说不想贷款了,准备一次性付款,但是一直以房管局28号前停办过户以及新程序出现问题等各种理由拖延,签合同后20天了还没付款,可以认为买家违约吗?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按揭贷款 贷款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江堰

    发布于2016-07-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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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青青草尖 丨Lv 0
    买家构成违约,你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及违约金或继续履行合同及违约金。为了你自身利益考虑,请你及时当面或致电本律师详询。<
    +1 2016-07-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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