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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老人没留遗嘱,后经商议后,其他子女

    您好,请问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老人没留遗嘱,后经商议后,其他子女放弃继承,给小儿子,已经公证过户,后来其他子女反悔写了协议,内容是房产有变动要给他们一部分钱,后续写过很多份类似协议,内容都是出租买卖房屋都要平分,没公证手印,只有签字请问我们现在对这套房屋有独立处置权么?需要和他们平分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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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宣城太守

    发布于2016-07-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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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7个回答
  • lisue645 丨Lv 4
    属于小儿子个人房产<
    +11 2016-07-09 举报
  • 这个可以有么 丨Lv 4
    无需和他们平分<
    +11 2016-07-09 举报
  • water19871022 丨Lv 0
    属于小儿子个人房产,不用和其他人平分。<
    +1 2016-07-09 举报
  • zhuren8 丨Lv 1
    已经公证过户的房屋,小儿子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可以独立处置,不用和其他人平分。如有争议,建议尽早处理。<
    +1 2016-07-09 举报
  • 我不闪躲 丨Lv 3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割财产。适用法定继承时,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 1、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③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④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另同法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其他子女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通过协商放弃继承,后遗产由小儿子继承,房屋已做变更登记并经公证,其取得房屋所有权,有权独立处置,通过房屋所取得的收益不需平分。需相关证据证明其他子女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已放弃了继承权。<
    +1 2016-07-09 举报
  • ☆尧尧☆ 丨Lv 3
    具体分析<
    +1 2016-07-09 举报
  • 苏格兰调情本山大叔 丨Lv 3
    你好,已办理继承公证并过户了,其他女子已经无权分割了。<
    +1 2016-07-09 举报
  • 李坤爱的小屋 丨Lv 4
    你好,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1 2016-07-09 举报
  • boboliuxia 丨Lv 3
    您好,如需帮助来电详谈<
    +1 2016-07-09 举报
  • xijiabo 丨Lv 0
    你好,已经放弃继承的话不用平分了。<
    +1 2016-07-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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