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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超市专柜上班快三个月了,因为前天与上司吵了一架,她就叫我走,当时我

    我在超市专柜上班快三个月了,因为前天与上司吵了一架,她就叫我走,当时我说叫我走可以啊,但是要把我的工资结算给我啊!她又说她没有权利给我结工资,结果第二天她就通知我说已经把招聘广告贴出去了,叫我做到她找到人就让我走并给我结算工资。我就认为我工作做得好好的,我也没有说辞职,我就问经理这样什么意思,是不是炒掉我?他说因为我与那个上司无法再继续工作下去了,我们当中只能选择留一个人,公司是留她,叫我继续上班等找到人就让我走,要不去其他的超市上班也可以,但是我认为公司这样的处理结果让我很失望,所以我也不想去其他超市上班。我一直都没有签劳动合同,这样公司算不算变向炒掉我?我能否要求另外赔偿我一个月工资?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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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wahaha36

    发布于2016-07-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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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张张4 丨Lv 4
    公司单方解除的要双倍经济补偿,即一个月工资。另外公司一直没签劳动合同,从上班第二个月起应支付双倍工资。<
    +1 2016-07-09 举报
  • 相思好比小蚯蚓 丨Lv 0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1 2016-07-09 举报
  • 消除女权用户 丨Lv 4
    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应补你半个月工资<
    +1 2016-07-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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