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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纠纷解除劳动合同

    您好。公司想逼迫离职。强行调岗,但是是同部门调岗,公司说是职位调整。现在不给活干,工资照常发。去年加班超过36小时,公司给予倒休补偿。加班证据的话,有公司系统加班数据为证,和打车票据,但没有领导签字。以这个理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拿到赔偿吗? 北京市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alibabalala

    发布于2016-07-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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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gracie.l 丨Lv 0
    调岗应经单位和员工协商一致,否则即违法.你可以公司不给加班费,违法调岗为由,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由公司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和加班费用.<
    +1 2016-07-09 举报
  • 蓝箭维修 丨Lv 4
    您好,来所当面详细咨询。<
    +1 2016-07-09 举报
  • 在冬天凝固 丨Lv 3
    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协商不成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 2016-07-09 举报
  • 苏格兰调情本山大叔 丨Lv 3
    您的理由不是法定理由。不能主张到赔偿。<
    +1 2016-07-09 举报
  • 员相向元 丨Lv 4
    需要具体了解调动情况。才能对症下药。一方面出于保护劳动者的需要,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另一方面,法律亦不能干涉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单位的自主经营权,对于工作岗位的调整,实践中我们应当如何把握?根据上海高院民一庭的意见,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或岗位,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的,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由此看来,实践中法院并未完全否定用人单位的调岗权,但用人单位应当证明其调岗的合理性,若用人单位滥用调岗权(如将办公室员工调整到保洁、安保等岗位),则同样会被认定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工作内容的条款。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什么工作,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应当履行的劳动义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岗位、工作性质、工作范围以及劳动生产任务所要达到的效果、质量指标等。用人单位一旦在劳动合同中就工作内容与劳动者达成了一致,即产生法律约束力,因此,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工作岗位属于违约行为。 但在合同期内有两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的规定精神,符合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一是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如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不得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二是企业在经过培训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则企业有权作出调整工作岗位的决定,行使自主<
    +1 2016-07-09 举报
  • 夏月彤 丨Lv 0
    不能以这个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 2016-07-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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