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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房出租期间,承租方在使用期间,工厂大门被无名车撞坏,这笔大门修理费该谁负担?出租方还是承租方?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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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土里刨师

    发布于2016-07-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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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城市麦芽 丨Lv 1
    您好,首先需要看双方的租赁协议中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未规定,则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履行修缮义务,或自行修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还有任何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1 2016-07-09 举报
  • 纽森家族 丨Lv 4
    您好,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主要是看双方的租赁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当然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欢迎来电详细咨询。
    +1 2016-07-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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