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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人撤销之诉诉状

    第三人撤销之诉诉状; 因兄弟去世,本人2010年因继承纠纷,因母亲有痴呆症,本人作为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代理母亲打官司,一审二审,败诉,再审、抗诉驳回,只因母亲诉前做了放弃继承公证,判决认定公证有效,2016年5月公证书被撤销,请问现是否可以打第三人撤销之诉? 北京市

    房产纠纷 房产继承 举报

    提问者:守恒预测

    发布于2016-07-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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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吃完抹嘴 丨Lv 4
    您不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是针对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错误,有损害未参加原诉审理程序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赋予该案外第三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诉讼,以撤销或者变更生效裁判保护自己权益的诉讼程序。
    +1 2016-07-07 举报
  • 维克多伟大 丨Lv 0
    你好,可以处理,委托律师介入
    +11 2016-07-07 举报
  • rainstory1 丨Lv 1
    你好,你说的比较复杂。
    +1 2016-07-07 举报
  • TLJS 丨Lv 0
    你好,可以的。需要具体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1 2016-07-07 举报
  • 琳琳穗穗 丨Lv 4
    您好,不可以。
    +1 2016-07-07 举报
  • 九分完美 丨Lv 1
    您好,一般不可以了
    +1 2016-07-07 举报
  • igezhw 丨Lv 0
    一般不可以了。
    +1 2016-07-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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