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 2012年为帮银行朋友挡任务,把暂保管村里的27万钱办成了理财产品,2

    2012年为帮银行朋友挡任务,把暂保管村里的27万钱办成了理财产品,2013至2014年陆陆续续村里把这部分己经领走了,利息通知村里来领,村里没领让我暂收着,流水帐上记过利息,2016年查帐说我曾挪用公款理财,这种情况该怎么量刑? 北京市

    贷款

    提问者:kaijinwen

    发布于2016-07-06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yangting15 丨Lv 0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10 2016-07-06 北京市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