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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恋爱期间购买贵重物品分手是否可以索回?

    律师:您好!向您请教个问题,就是我(丧偶)和李某(离异)在网上婚恋网相识,相处了3个多月(没发生任何关系),期间她提出要给她买钻戒以证明我对她中意,花了21699元,后她的房屋装修、买家具期间陆续支付16000元,再加上期间吃喝、玩乐、买衣物等近10000万,现因她又要提出另付20万支付其装修款,本人提出分手,不知钻戒及家具费用可否起诉索回?多谢!电联15005148292张先生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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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在线明智

    发布于2016-07-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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