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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去世的父母留下的房产债券纠纷结果,该如何处理?

    2003年父母分居但未离婚,母亲在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唯一房子拿去做抵押与人(简称A)借钱25万,并离开至今下落不明。2004年法院判决父母离婚。2004年A起诉法院要求还钱。2005年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母亲需偿还原告25万元,驳回原告对被告父亲的诉讼请求。2013年父亲去世, 母亲依旧下落不明。问:本人有房子居住权吗? 是否必须要将房子拍卖还被告钱? 该如何争取维护自己权利? 北京市

    抵押贷款 居住权 房产纠纷 房产 举报

    提问者:春平网络

    发布于2016-07-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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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7个回答
  • luhanchenyixun 丨Lv 2
    请求法律保护,追求公平公正的财产分割
    +1 2016-07-09 举报
  • alibabalala 丨Lv 0
    您哈哦,可以起诉要求法定继承,如需帮助欢迎您来电。<
    +1 2016-07-06 举报
  • 小田田7 丨Lv 0
    你好,可以居住。房屋属于遗产。你母亲只能宣告死亡后,你才能有权利处分房屋。如有问题,欢迎来电详谈。<
    +1 2016-07-06 举报
  • 冥王天蝎 丨Lv 4
    有权居住。可以还钱,或者拍卖房产还钱。<
    +1 2016-07-06 举报
  • chay888 丨Lv 3
    可以协商解决。<
    +1 2016-07-06 举报
  • 密码达芬奇 丨Lv 4
    您好,您作为继承人,在继承的范围内有偿还义务,但是如果不予继承,您没有偿还的义务。<
    +1 2016-07-06 举报
  • 宁可网络 丨Lv 2
    建议先办理继承。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 2016-07-06 举报
  • 孙凯文 丨Lv 0
    可以起诉法定继承,如需帮助来电详谈<
    +1 2016-07-06 举报
  • zhaopeng1061 丨Lv 4
    你可以要求继承房屋<
    +1 2016-07-06 举报
  • wen198111 丨Lv 1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 2016-07-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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