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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二卖的处理方法

    我去一房产公司买房,已经看好一套房子并已签合同了,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子一个月内办理房产证手续。可是过了几天我被该房产公司通知说那套房子已经有人买了,还把房产证给办理了。我一下子就懵了,我花那么多钱买了房子怎么就还没住进去就被别人给先住了呢。我该怎么办?法律上是怎样处理房产公司的这种一房二卖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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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whd2000

    发布于201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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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mccarlino 丨Lv 4
    一房二卖的处理: “一房二卖”是指一房屋被卖了两次,房屋出卖人分别与第一个买受人、第二个买受人都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只能把房屋转让给一个买受人。 一房二卖有几种情形,对于你这种情形的处理: 一份合同中的房屋已进行了产权登记,而另一份合同中的房屋没有完成登记。在此情形下,一般应确认已完成产权登记的一方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因为一经登记,即产生物权支配性和排他性效力,并产生物权优先性。 你如果想主张房屋所有权,只能通过诉讼请求确认房地产公司与另一个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的无效合同情形,而胜诉的前提是你必须举出有效证据证明上述事实。否则,你只能向房地产公司主张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为你们的合同也是成立的有效的,那就是房产公司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11 2011-01-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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