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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我是搞地磅的,在xx旁,去年十一月租用房东门面前坪,门

    你好,我是搞地磅的,在xx旁,去年十一月租用房东门面前坪,门面之前已租给汽配店和饭店。由于太靠近省道,已交罚款一万五给交通局,并交给房东一万元作为交际费。开始交押金两万,每月租金2300,当时房东说他的门面已经租给别人,前坪也是给他们使用,以此作为借口,不肯与我们签订合同。之后,汽配店和饭店多次故意阻拦我们过磅,房东说是我们关系没处理好,一直拖着,生意一落千丈。到了今年六月,生意好转,房东同意签合同,将房租涨到6000,并说不加房租就让我们搬走,现在我们还没有签字。合同中没有一条维护我们利益,而且我们已经投资近二十万,现在请问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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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莫思颜

    发布于2016-07-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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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仰望sky 丨Lv 4
    你好,建议你委托律师或来我办公室面谈。没有看到合同无法下定论<
    +1 2016-07-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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